启东律师网站logo

律师咨询电话:13526717677

刑事辩护

律师普法:刑事犯罪的追诉时效,是怎样计算的?

来源:启东律师网时间:2021-04-30 10:29:36

  律师普法:刑事犯罪的追诉时效,是怎样计算的?

  1、一般犯罪的计算

  这里所说的一般犯罪,是指没有连续与继续状态的犯罪。这种犯罪的“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”(第89条第1款前段)。“犯罪之日”应是犯罪成立之日,即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之日。由于刑法对各种犯罪规定的构成要件不同,因而认定犯罪成立的标准也就不同。对不以危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而言,实施行为之日即是犯罪之日;对以危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而言,危害结果发生之日,才是犯罪之日。

  2、连续犯罪的计算

  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,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”。犯罪行为有连续状态的,属于连续犯;犯罪行为有继续状态的,属于继续犯或持续犯。对于惯犯的追诉期限的计算,刑法没有明文规定,但从刑法规定的精神以及惯犯与连续犯的关系来看。对于惯犯的追诉期限,也应从最后一次犯罪之日起计算。

相关推荐:

启东刑事辩护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?
律师普法:刑事辩护人的定义是什么?
启东律师代理刑事案的辩护,都会做哪些工作?
启东刑事律师解析:欠多少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?
启东律师告诉你,律师为什么重视刑事案件初期的工作?
启东律师照片

联系律师

启东律师xx

咨询电话:13526717677

执业证号:13206200605124588

执业律所:江苏xx律师事务所

律所地址:启东市汇龙镇xx路xx大厦xx室

法律专长:刑事辩护、婚姻家事、交通事故、劳动争议、合同纠纷、房产纠纷等

在线咨询

律师微信

律师微信二维码